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第三方机构服务管理工作,根据《安徽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》规定,结合工作实际,现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自愿原则,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工作。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(一)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注册地和固定办公场所在安徽省区域内,经营范围包含稳评业务的专业机构、社会组织和企业团体。
(二)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保障职工合法权益,加强合规性建设,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运行制度机制健全。
(三)有3人以上(含本数)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通过专业培训考试,获得省委政法委认可的从业资格证书。上述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第三方公司挂靠或者兼职。
(四)按照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。
二、申报材料
申请备案机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(含电子版扫描件):
1.阜阳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表(见附件1);
2.营业执照、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书复印件;
3.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表(见附件2)。随表附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、近3个月工资流水或社保缴纳证明,学历证明和专职从业人员培训成绩合格证书复印件;
4.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运行制度机制。
三、申报程序
1.申请:申请备案机构机构向市委政法委维稳指导督查科提交申报材料。
2.审查:市委政法委组织审查申报材料,视情对第三方机构办基本情况进行实地考察,提出审核意见。
3.备案:经审核通过的,在阜阳长安网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录入阜阳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信息库予以备案,并通过阜阳长安网对外予以公布。
五、有关要求
1.申请备案机构须于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阜阳市委政法委维稳指导督查科,材料可以现场报送、邮寄报送。
2.备案材料应真实有效,提供虚假材料的,取消备案资格。
联系人:阜阳市委政法委维稳督查指导科。
电话:0558-2178232。
邮寄地址:阜阳市西湖大道737号。
附件:1.阜阳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表
2.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表
中共阜阳市委政法委员会
2026年1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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