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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永成

阜阳师范大学

发布时间:2023-09-15 14:54:23 来源:阜阳市政法委员会 浏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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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家个人简介


个人简介:李永成,男,1969年12月生,安徽六安人,中共党员,南开大学哲学博士-2007,西南政法法学硕士-2001。阜阳师大法学院副教授,主要从事行政法学和法理学的教学科研工作,安徽乾震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。中国法律逻辑学会常务理事,阜阳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成员,阜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作咨询专家,中共阜阳市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专家库成员,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、听证员,安徽乾震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,阜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安徽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,阜阳市普法讲师团成员,阜阳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专家、阜阳市消保委律师团成员。曾先后任职于江苏省镇江中级法院、淮北师大等单位。1999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,2002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。2021年7月1日获得阜阳师范大学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。先后参与阜阳市《新行政处罚法理解与适用工作指引》和《阜阳市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工作指南》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。

代表性学术成果如下:
《法律逻辑学导论》(创新思维法学教材),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,张斌峰、李永成、李永铭、张莉敏合作编著。
法律论证的逻辑——试论法律逻辑的定位,载《重庆工学院学报》(社会科学版)2007(3),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2007(3)全文转载;
非形式逻辑意义探析,载《中南民族大学学报》(社会科学版)2009(5);
第三类推理是什么?——沃尔顿假设性推理研究述评,载《政法论丛》2009(5);
司法克制主义——中国语境下的司法意识形态探析,载《河北经贸大学学报》(综合版)2019(4);
从法政到政法——由近代以来法学教育机构名称演变所引发的思考,载《河北经贸大学学报》(综合版)2010(3);
关于律师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问题的思考,载《政法论丛》2011(6);
非形式逻辑之理论创新研究,载《阜阳师范大学学报》2016(5)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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